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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星期到工作室開會,來了一位出版社社長。

老實說,他人算不錯~健談,尤其在談行銷時,確實很容易抓住重點,切入主題。

不過,我必須由衷的說:我不喜歡他。

或許我該更正,我不是不喜歡他的人,而是他犯了我認為的社交上的大忌。當然,如果他只是個普通上班族,我不會那麼苛求。但是,如他自己所言,人生起起落落,換句話說是看慣大場面的,也熟識一些「有頭有臉」的人物,竟然連最基本的禮貌都忽略了,因此,必須予以嚴重扣分。

 

他究竟做了什麼事,讓我如此「感冒」?

事情就出在,一開始人與人初次見面,總會交換名片。我承認我有小小的虛榮,我會看對方用的名片夾。好啦,就算不是名牌的名片夾,也應該是個有品味的小物,就算談不上品味,至少也該乾乾淨淨,不讓人生惡的啊。

我呢,最近因為名片夾用到膩了,索性把名片放在筆記本封面裡的夾層。小筆記本是幾年前一位國內服裝設計師新裝發表會上的贈品,蕾絲刺繡的封面挺有特色,被我保留至今。最近因為和造型師合作,就拿出當隨身筆記本。和人交換名片時,我留意到它常常引起對方的注目。

對小細節的注意,並不是多麼需要費心的事情,也不會太刻意做作,就是讓它養成習慣,而且處裡的好,往往能為人際關係加分。

因為我是會注意這種小細節的人,所以,如果對方顯的太大而化之,我也會起反感。

那位社長,從他的口袋裡掏出一張角角已經折到的名片給我。從那一刻開始,我對他就沒好感。

 

接下來,我從他的談吐印證了我的想法。

他很「聰明」的先問我,和幾位人物熟不熟?說真的,我不是喜歡拉關係靠關係的人,我甚至是討厭倚勢仗人的人,所以儘管在同一圈子,那些人不可能沒交情,我還是說不熟。對方一聽我這麼說,就開始吹捧他和***是認識多年的老朋友、和@@@又是多麼熟絡…我心想那些台面上的人本來就是社交高手,在一些場合大家熱絡寒暄自不在話下,但那能算真正交情嗎?我懷疑。

 

微禿的中年社長可能誤以為我是那種會盲目崇拜成功者的無知女生,又自以為說話技巧高超,包裝的天衣無縫。真真可笑。

對啦,如果不是一開始,就掏出一張破名片,我對他的觀感可能不至於負面。但是,畢竟一張破名片已經讓他的邋遢、不修邊幅無所遁形。另外,他也和一些可笑的男人一樣,總把邋遢當作帥氣個性的表徵,還沒自知之明的強調自己不重視外表,而那理所當然的表情則彷彿在告訴別人:我天生就這麼帥氣,我不屑娘味!

殊不知邋遢和帥氣,兩者有著天壤之別。重視外表的男人未必娘腔。

 

看在我眼裡,這種人簡直無藥可救,就已經長的不如何了(先天不足),還不知適度包裝(後天努力)。這樣的人即使成功,也顯不出魅力吧。

而且這種放棄了自己的人,我主觀的不喜歡他也不會有罪惡感。沒辦法拿出一張好端端的名片就是髒,既不尊重對方,更是自我羞辱的行為。

 

我想美醜是主觀的,但整齊清潔則有共通的標準。

以前有位朋友說,他最受不了男生穿白襪子,尤其是穿西裝搭配白襪子。

這當然也是男性穿著上的忌諱,但是近年來不難發現,有些型男正在顛覆這種社交禮儀,也做的頗為成功。但是,我相信一張皺巴巴的名片,甚至是渾身「男人味」(不管是從嘴巴或身體發出的異味)至少在目前都不會受人歡迎的。

 

男人,總喜歡拿放大鏡看女人,於是女人的身材,女人的膚質,女人的穿著打扮…,一切一切都似乎是為取悅男人而努力著。我倒想提醒那些只會挑剔女人外表的男人:你夠格批評別人嗎?先用放大鏡看看自己吧。

不論女人男人,適度的重視外表,不過度消費,不耽溺於吹毛求疵的美,清清爽爽,健健康康,乾乾淨淨,就很舒服,就很迷人!

Posted by melody321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(0) Trackback(0) Hits(1028)